學生實習FQA

Q1.實習前有哪些事項應注意?

A1.學生參與校外實習 是實際進入職場 從事實務學習、技能培訓、實際操作等與學校營造的學習環境不同, 故學生在實習前除要有充分心理建設外尚需要留意下列事項
1. 研讀學校或系科有 關實習課程的各 項 規定。
2. 瞭解實習 合作契 約 內容, 包含 實習待遇、 實習 時間、 相關 保險等。
3. 確認自己的學校 輔導教師 ,並 取得 該教師 於 實習期間 之 聯繫方式。
4. 與輔導教 師 討論與請益 屬於自己的「 個別 實習計畫」,同時針對各實習課程內涵( 主題 事先蒐集相關資料 。
5. 參加學校辦理的實習 職前講習與相關 說明會。
6. 考量通勤便利性及安全性,應及早向學校 、學長姐 或 實習合作機構諮詢住宿、 租屋 或 交通 等相關 資訊。
7. 配合 實習合作機構 之 報到及待遇撥付作業學生應提前備妥相關 個人文件並完成薪資 或待遇 撥款 金融機構之開戶等準備工作 。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5頁**

Q2.實習期間, 若遭遇實習 合作機構不當對待,應如何處理?

A2.學生在實習過程中 ,若 遇到被實習合作機構要求強制加班、 未安排休息時間、實際實習內容與實習計畫嚴重不符或實習合作機構積欠薪水等不合理甚至有違法疑義之狀況,應立即向系科輔導教師反映 。學生務必提供詳細的實際情況,包括事件的持續時間及實習合作機構的反應,這些資訊將作為學校或輔導教師後續協商與處理的重要參考。
如果實習合作機構 經學校協調後仍未改善, 學生應儘速告知學校輔導教師 ,學校將啟動實習轉換作業 。 在學校及輔導教師的協助下,學生需在原機構辦妥離職手續,並轉換至新實習合作機構繼 續完成課程。若發生之不合理情形可能涉及違反勞動法令,學生應主動告知學校,由學校釐清不合理事由,若情況屬實,學校將協助學生向實習合作機構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5頁至第26頁**

Q3.若實習薪資未按時發放或金額不符,該如何處理?

A3.學生在實習前應透過系科輔導教師或學校相關說明會針對實習合作契約內容薪資或待遇金額、保險等進行瞭解 。 如果發現實習合作機構給付的薪資與實習合作契約不符,或到了發薪日卻遲未收到薪資,甚至被要求通融積欠,這些都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學生應立即向實習合作機構主管或業界輔導教師反映,請其協助確認同時知會學校輔導教師共同追蹤機構處理狀況。

若實習合作機構未能妥善處理,學生應儘早告知學校輔導教師及學校實習業務負責單位,由學校代為出面與實習合作機構進行協商或召開校外實習委員會進行爭議處理, 藉此確保學生實習期間的權益。 同時,學校將協助學生向實習合作機構所在地 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5頁至第26頁**

Q4.實習期間(含前往實習途中)發生意外,該如何應變?

A4.如果學生在前往實習合作機構之通勤途中發生意外,或在實習工作場域中發生意外,都可申請保險理賠 。 由於學校應為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意外險,學生應妥善留存所有相關的就診證明與醫療收據並儘早提供給學校業務承辦人員由學校承辦人員偕同保險公司主動處理後續理賠事宜。
若實習合作機構已為學生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學生可憑相關就診證明與收據,請實習合作機構協助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保險給付 。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6頁至第27頁**

Q5.實習合作機構要求簽署額外契約文件時,是否應該簽署?

A5.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保障均來自於學校與 實習合作機構 所簽訂之實習合作契約規範,所以務必於實習前詳細研讀並瞭解合作契約內容。
如果實習合作機構 在實習期間忽然拿出其他契約或承 諾書等文件要求學生簽署, 學生不應馬上簽署, 應先行確認該契約之目的及用途,再將契約文件提供給學校實習承辦單位或學校輔導教師確認其內容有無問題。若對內容有任何疑問,亦可告知輔導教師,由學校或輔導教師向 實習合作機構 交換意見及確認修正內容未損及學生權益後,再向學生告知合作契約簽署之涵義。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7頁**

Q6.實習合作機構可以臨時要求至其他分店或分公司支援嗎?

A5.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保障均來自於學校與實習合作機構所簽訂之實習合作契約規範,所以務必於實習前詳細研讀並瞭解合作契約內容。
如果實習合作機構在實習期間忽然拿出其他契約或承 諾書等文件要求學生簽署, 學生 不應馬上簽 署, 應先行確認該契約之目的及用途,再將契約文件提供給學校實習承辦單位或學校輔導教師確認其內容有無問題。若對內容有任何疑問,亦可告知輔導教師,由學校或輔導教師向實習合作機構 交換意見及確認修正內容未損及學生權益後,再向學生告知合作契約簽署之涵義。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7頁**

Q7.

A5.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保障均來自於學校與 實習合作機構 所簽訂之實習合作契約規範,所以務必於實習前詳細研讀並瞭解合作契約內容。
如果實習合作機構 在實習期間忽然拿出其他契約或承 諾書等文件要求學生簽署, 學生不應馬上簽署, 應先行確認該契約之目的及用途,再將契約文件提供給學校實習承辦單位或學校輔導教師確認其內容有無問題。若對內容有任何疑問,亦可告知輔導教師,由學校或輔導教師向 實習合作機構 交換意見及確認修正內容未損及學生權益後,再向學生告知合作契約簽署之涵義。

**資料來源: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115年1月版)第27頁**